bbs
标题:
眼宝,我们永远不要治好精神分裂好不好?
[打印本页]
作者:
如实而来
时间:
2011-5-4 20:22
标题:
眼宝,我们永远不要治好精神分裂好不好?
眼宝,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感觉自己纯净的像个孩子,会突然的喜欢上自己。你总在不经意间哼一首儿歌,让我好怀恋,认识你也有半年了,如果到6月份的话。
我在夜场上班,我很累、很倦、很疲惫,却还要装着无所谓,有妞照泡,逢酒必醉,一回家抱着被子哭着睡。你告诉我生活就是这么如此,生下来,活下去。要么醉生梦死、要么生不如死、在或者牛逼到死。反正最后就是要双腿伸直,眼睛紧闭,一路音乐配哭泣,往火坑一扔,结束这一生。听你说过这些后,我觉得我也没那么悲催,我也就是将生存的程序一步一步进行下去而已。
我们两个很像,开导别人在行,在用些话开导自己的时候就显得那么苍白。其实你不适合抽烟,说了你也不信,你长了一副乖乖女样子,化了妆的确跟夜女没区别,只是习惯夜场生活的人还是能看出来的。你带了很多面具,比我还多。但常用的也就白天黑夜这两个。在你面前我只有一个我,就是喜欢叼着烟不点着躺床上大喊,眼宝,我饿的那个慵懒青年。你生气的时候是个河东狮。可爱的时候是个猫。对,你有猫的特性,跟猫很像。你爱吃鱼,爱睡觉,爱自娱自乐,爱臭美,还神经质。
你一神经起来,那真叫一发不可收拾。能在镜子面前呆上足足3个小时,还要别人一个劲的夸你!你可知道,那将是多么的折磨。好吧,我承认,你不神经的时候,绝对是特么完美。完美的不像话。真不像话!
你之所以能如此看待生活,我想怕不是一朝一夕的吧,而是经过N久后的有朝一日。我算是知道了,你所以如此出师,全归功于你的精神分裂,这点,我们一样。哈哈,,我们永远不要让精神分裂症消失好不好?是人都要有双面的。
我现在都有你的习惯了,手机拍的植物要比人物多,陌生人、陌生场景要比周围的生活照多,早上懒床,中午贪吃,晚上贪玩,见人说人话,见鬼落跑速度化。遇神说实话。哈哈哈~这就是2011牛逼的宗旨。宁愿跟动植物说话被逮到精神病院也不愿意跟自己讨厌的人发个声音。果然倔强!你对我最常说的就是:不要相信我所说的每一句话。我就是傻,只要你说的,我就信。你说你想正常了,可我不想,我们就这么一直精神分裂下去好不好!
作者:
普罗旺斯
时间:
2011-5-5 00:02
吓死我啦~
作者:
在夜未央
时间:
2011-5-6 00:02
这个贴不错!!!!!看了之后就要回复贴子,呵呵
作者:
706457265
时间:
2011-5-7 00:02
作者:
landy_1017
时间:
2011-5-8 00:02
作者:
转帖王
时间:
2011-5-9 16:33
我只顶好帖!
作者:
想去看你
时间:
2011-5-10 03:44
很好!很强大!喜欢
作者:
dddlovezjj
时间:
2011-5-11 00:02
作者:
wqg0215
时间:
2011-5-12 10:55
楼主,加油!~
作者:
雷吉艾斯
时间:
2011-5-13 00:02
路过~~ 我是水军!哈哈!
作者:
迷茫哥
时间:
2011-5-14 09:35
哈哈~
作者:
AI皓
时间:
2011-5-15 08:47
作者:
kaixinguo00
时间:
2011-5-16 00:03
作者:
Only_Zidane
时间:
2011-5-17 00:03
不错,顶你!
作者:
知在
时间:
2011-5-18 11:47
作者:
dick21
时间:
2011-5-19 00:02
楼主,加油!~
作者:
凤舞扬帆
时间:
2011-5-19 00:03
作者:
幸福life
时间:
2011-5-20 00:03
作者:
定语2000
时间:
2011-5-21 00:03
嗯,不错哟!
作者:
jhzfyjcd
时间:
2011-5-22 00:03
欢迎光临 bbs (http://1.94.176.25/)
Powered by Discuz! X3.1